刘玉在本职工作中善发现勤思考,在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时就发现法治副校长不仅限于上课,而且还能在校园管理、周边环境整治方面起到很好监督作用。为让检察官最大限度发挥好法治宣传员及监督员于一体的优势,2018年开始,刘玉负责牵头与教育部门拟定了“1+1+N”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尝试突破传统法治副校长工作模式,探索推动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校园管理、校园周边整治等方面综合履职。通过法治副校长的履职,给民事、公益诉讼部门提供50条监督线索,很好拓展了检察监督途径,努力实现了“一次走访上课、多条线索采集、多个问题解决”的目标。
2019年,刘玉牵头推动“润语云远程宣教室”建成使用,覆盖南明区所有公立学校的教室,法治副校长在院内,就可以通过线上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了普法宣传的效率和覆盖面,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启动以来,远程宣教已普惠5000余名孩子。
2020年,刘玉负责筹建贵州省首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一个月时间,建成占地600余平方米,集“声、光、电、影、动”等多种方式,全面展示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一系列问题,让人更加直观、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起到直击心灵的震撼作用,现已接待120批次1万余人次。
刘玉还联合妇联、法院等部门组织 “木兰公益宣讲团”开展预防性侵进校园进社区的专项宣讲活动,制作了预防性侵中小学读本、法治宣传作业本等读物,并推动教育局印制12万册预防性侵害教育读本下发到辖区每一位中小学生。推动模拟法庭、检察官职业体验基地、“检察官+社工”法律心理社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与帮扶工作进校园活动,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