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卫忠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化对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通过开展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管理,推动实现重大法律监督事项办理流程更加规范、监督措施更加有力、工作成效更加显著,切实提升检察监督质效。要全面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结合实践探索,对案件和事项如何区分、如何明确重大法律监督事项范围、重大法律监督事项办理模式建构和程序完善、刑事检察以外的“三大检察”法律监督事项纳入案件化办理、案件评查和司法责任等相关配套机制完善等进行深入研究,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要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对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管理开展检查评查,及时发现“凑数量”或者应当监督而不监督等问题。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衔接配合机制,密切与各级人大、监委、政法委联系,合力推动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管理工作落地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