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人类社会还都是原始部落的时候,女的和男的看对眼了,或者男的采点果子打个野猪给女的,在光天化日之下,俩人就能上演一部日本爱情动作片。生了孩子就认妈,让妈养活,当爸的还得出去打猎摘果子,到头来一孩子到底是哪个爸的爱情结晶都说不清楚。可以说,那时候的人类社会根本不完善,哪跟今天一样还给你弄个什么民政局结婚证,男女之间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婚姻关系,就更别扯什么“妇道”了。
◇ 图为宗法制度的特点
等到人类社会复杂化了,有了国家了,特别是农耕文明中私有制确立、父权夫权制度逐渐强化,那就不一样了,大家开始有明确的婚姻关系了,一个人的配偶那就是他的配偶,别人不能动。而与此同时又有一个问题,伴随着人类社会复杂化,尤其这时候人们需要频繁面对战争等等外部威胁,女性先天在身体上的劣势越来越明显。古代国家三件大事,祭祀,耕地和打仗,除了祭祀以外,无论是下地干活耕种还是上战场打仗,都对一个人的体力耐力有相当高的要求,在这方面女性普遍不如男性。这就导致了在古代社会复杂化以后,女性地位必然比男性低一截。此外,当时的男性为了家族和财富地位的延续,必须保证自己的孩子是亲生的。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为了维护父系血缘纯正性和家族利益,“妇道”的观念逐渐被人们系统化地建构起来。
◇ 图为孟子画像
最开始“妇道”的重点还是围绕女性不能在婚姻里出轨。后来就逐渐复杂化,像儒家经典《孟子》就最早提出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的观点,意思是男女要尽量避免肉体的直接接触,这是儒家用来维护社会伦理秩序的基础观点,对那个时代的男女有普遍的约束力,而且孟子这句话要结合当时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来看。孟子生活的那个时代,各国贵族们的私生活也开始变得非常混乱。如果贵族们连自己的嫡长子是不是亲生的都弄不清,基本的社会伦理开始瓦解,那周礼不就是名存实亡了吗?而到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孟子的这句名言就被后世历代王朝扭曲原意,男女不仅不能有直接的肉体接触,就算在特殊情况之下看了一眼对方暴露的身体也是关乎生死的大事。
但如果多看一眼,就会发现这话其实说的没有后世解读那么严格。《孟子》原文里写的明明白白,他一提完男女授受不亲,就有人问,“嫂溺,则援之以手乎?”,那意思就是说,我嫂子要是掉水里了,我还要不要直接上手捞人家?孟子给的解释也很有意思,他说:“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翻译过来就是说,你眼睁睁的看你嫂子要淹死了,还不救人,你就是豺狼一样的禽兽。你要还是人的话,就应该以“仁爱之心”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这时候救人当然要比“男女授受不亲”重要的多得多。其实说白了,孟子的意思就是人要以“仁爱”作为第一原则,只要坚持住这个,什么“男女授受不亲”都可以先放放。
◇ 图为孔子画像
孟子他老人家知道伦理秩序有多重要,但自从社会不可避免的走向礼崩乐坏,老祖宗们嘴上还说男女授受不亲。要点脸的在背地里乱搞男女关系,不要脸的就直接冲破伦理的枷锁,开始光明正大的胡搞乱搞。比如说从战国到秦汉,上层社会无论男女都喜欢自己养点情人,那时候叫面首,有时候面首的身份甚至都是公开的,尤其是汉代的公主,那基本人人养面首。
◇ 图为电视剧《汉武大帝》中的刘嫖形象
根据史书记载,汉武帝的姑姑,馆陶大长公主刘嫖养董偃做面首,这事连大侄子汉武帝都知道,他要见刘嫖的时候都说:“愿谒主人翁。”这里的主人翁指的主人是刘嫖,翁就是男人,翻译过来就是我要见我姑姑的男人,其实变相就是承认了俩人的情人关系。这位长公主刘嫖和她情夫关系还一直挺好,甚至于她死后也要和情夫董偃合葬于霸陵,而不原和她的丈夫一起合葬。更有意思的是,刘嫖死后,她的俩儿子也不是什么好玩意,也乱搞男女关系,最终因为通奸和兄弟争财等罪行,被判自尽。
除了刘嫖养面首董偃以外,当时的燕王刘定国还干过更过分的事,不仅奸淫自己亲爹的姬妾,还把亲弟弟的老婆占为己有。当然了,汉武帝本人也不干净,光史书上记载的面首就有韩嫣,李延年,邓通三个。汉代在男女问题上的开放程度,由此可见一斑。当然像他姑姑刘嫖玩这么大,其他人也不是完全没意见,像东方朔就主动向武帝提出来,他就说董偃私通公主,不仅败坏男女风化,甚至影响到武帝,让君王不务正业。由此使得武帝最终疏远了董偃。只不过汉代上层社会自己这么玩,自然也不怎么管民间的妇道。
而到了魏晋南北朝这段时期,华夏经历了三百多年的乱世,尤其是随着永嘉之乱后,胡人入主中原,再加上玄学的兴起,都严重动摇了本就脆弱的礼法制度。对于那些汉化的少数民族政权来说,他们对“妇道”更没要求了,不过在一般情况下,人们对于女性改嫁还是有违妇道的,没什么特殊缘故,一般就是跟一个丈夫过一辈子,丈夫要是先死了,女性就得守寡。而到了唐朝,别说寡妇改嫁了,女性直接离婚再嫁都不再稀奇。
◇ 图为新城公主墓的侍女壁画
这里面甚至还有个两次改嫁的公主。这位公主就是唐太宗李世民和长孙皇后所生的子女里面,最小的一个闺女新城公主。因为出身高贵,又是最小的,自然深得李世民疼爱。刚到八岁李世民就给她封了衡山郡公主的头衔,后来又改封新城公主。这位新城公主虽然招李世民宠爱,但她的婚姻生活可以用一团乱麻来形容。先是在她九岁的时候被许配给了魏征之子魏叔玉。结果魏征死后,先是牵扯到侯君集谋反,后来太宗又发现他生前每有谏书,必留副本于家中并且出示给史官褚遂良,太宗怀疑他这么干就是留着他那些个所谓的谏言自赏,并且拿去给自己博取清名,盛怒之下,连给魏征立的墓碑都给推了,新城公主自然也没法嫁给魏家当夫人了。
◇ 图为新城公主墓志铭
过了几年,新城公主下嫁到长孙家族的长孙诠为妻。过了几年太平日子,结果长孙家族又出事了,李世民死后高宗李治继位,当时还是昭仪身份的武则天十分受李治宠爱,野心勃勃的武则天肯定不满足区区一个昭仪身份,一心想坐上皇后的宝座,而李治也有立武则天为后的心思。这时候先皇留下的顾命大臣长孙无忌知道这事儿后,那是一万个不同意。结果胳膊拧不过大腿,武则天还是如愿坐上了皇后宝座,也因为这事儿,长孙家族也被武则天所记恨。等到李治身体状态一天不如一天,武则天就慢慢掌握了最高权力。她掌握权力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报复长孙家族。公元659年,长孙无忌被人诬陷谋反,流放到黔州后被迫自缢而死。新城公主的老公长孙诠也受到牵连,被发配到巂州,没多久就被人暗杀了。
虽然丈夫死了,但是新城公主的地位还在,毕竟高宗李治和她是同一个妈生的,高宗也不想看着自己这妹妹就这么守了寡,于是在另一位东阳公主的引荐之下,嫁给了京兆大族韦氏的韦正矩。结果这一次属于是找了个家暴男,新城公主出身皇家内苑,本身娇生惯养,嫁到韦家自然也是一样。结果新任丈夫韦正矩不仅不惯着,还对她残暴无礼,最后新城公主嫁过去没两年,年仅三十就突然身亡。由于公主死的太过突然,高宗就怀疑是韦正矩家暴弄死的自己妹妹,一怒之下就宰了韦正矩,流放了和他相关的近支家族。尽管这新城公主的婚姻非常不幸,但是也能看出来,这时候的唐朝人很不忌讳改嫁,无论你是死了丈夫还是离婚,在他们眼里女性改嫁是个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当时的社会对待妇女结婚改嫁的风气可以用一句概括:“妇人不以改适为非,男子亦不以再嫁为耻。”
◇ 图为新城公主墓的侍从壁画
不过到了唐中期的时候,这种比较包容的社会风气发生变化,当时出现的一本名叫《女孝经》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就借用汉代杰出妇女代表班昭之口,劝诫广大妇女要守妇道,要争当贞洁烈女。比如书里就有这样的话:“清贞廉节,守分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此为妇德也。”大概意思就是有妇德的女人一定要清白忠贞守节,安分守己。书中还说:“丈夫百行,妇人一志。男有重婚之义,女无再醮之文。”也就劝诫天下女性,做妻子的就要从一而终,丈夫娶几个老婆也不是事,自己绝不能因为这事离婚再嫁。
◇ 图为《女孝经》书影
而到了安史之乱后,常年的战乱让社会风气变得更加趋于保守。朝廷和世家大族对女性尊不遵守妇德变得更加严苛。比如《资治通鉴》里就记载过一件不守妇道有损大唐“国格”的事件。
当年黄巢兵败被自杀,武宁节度使时溥就派人把黄巢首级和他的家人姬妾送到成都,献给唐僖宗。结果,唐僖宗发现这些姬妾都是贵族女子,顿时龙颜大怒,当场质问这些妇女说:“汝曹皆勋贵子女,世受国恩,何为从贼?”僖宗的意思非常明白,你们一个个可不是什么普通妇女,吃的喝的穿的用的,哪个不是朝廷给的?怎么就从了黄巢这个逆贼了?太有损我大唐国格了。面对皇帝陛下高高在上的质问,这帮妇女也知道今日难逃一死,有个妇女就直接怼了回去:“国家以百万之众,失守宗祧,播迁巴蜀;今陛下以不能拒贼责一女子,置公卿将帅于何地乎!”这意思就是说,黄巢杀过来的时候,你第一时间就收拾细软跑路了吗?就你也配教训我们?唐僖宗被当众打脸,被怼的无话可说,然后就把这些“失节”的妇女全都杀了。
◇ 图为唐僖宗画像
可以说,从晚唐到北宋时期,不管是庙堂还是民间,人们对妇德的要求变得越来越严。不过,宋代民间还是部分继承了唐代开放的风气,这里面主要还是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女性在劳动力上和男性的劣势没那么大了。下田耕地,女性的体力确实跟不上男性,但要是当织工搞纺织,女性创造的经济价值就能和男性并列甚至优于男性。在这种经济背景下,虽说社会风气逐渐趋于保守,但女性在婚姻上也能保持一个相对自由的地位。
比如当时北宋法律《宋刑统》里就规定,妇女居丧不得改嫁的期限为二十七个月,也就是丈夫死后两年零三个月后,寡妇再改嫁就不犯法了。后来到哲宗的时候甚至嫌这个时间太长了,直接把居丧时间缩短至一百天,丈夫死后三个月寡妇就能改嫁。甚至会出现婚姻出现问题以后,当公公的主动出手,替自己儿媳妇主动找改嫁的。像范仲淹就干过这事,他儿子范纯祐死得早,范仲淹就把儿媳妇嫁给了自己的门生王陶。而且在范仲淹订立的《义庄规矩》中有写:“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娶妇支钱二十贯,再娶不支”,男性再娶老婆从族里拿不到钱,反而女的再嫁出去族里还能支援点。
◇ 图为范仲淹画像
当然了,这事儿不仅范仲淹干过,相传王安石也干过类似的事,王安石的次子王旁娶了同郡的庞氏为妻,结果王旁猜忌心太重,觉得妻子生的孩子跟自己长得不像。久而久之就着了魔,天天琢磨弄死自己孩子,最后给孩子活活吓死了,夫妻也因此失和,天天吵架。王安石知道这事是自己儿子胡闹,自家不占理,就主动出来调解,给庞氏另找了个丈夫改嫁。根据后世学者考证,王安石这个故事很有可能是他的政敌为了恶心他,故意编出来的。因为在当时的士大夫的圈子里,谁家要有寡妇改嫁,是一件非常丢人的事。
◇ 图为影视剧中“受辱”的徽钦二帝
而到了北宋末年,尤其是金军攻破北宋都城汴梁,金兵除了俘虏徽钦二帝以外,还打包带走了大量赵氏宗亲和后宫妃嫔,这就是著名的靖康之耻。这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有损“国格”了。而从后来的时代走向也能看出来,靖康之耻发生后,南宋比北宋更看重贞节。有学者做过一个统计,上古时代到唐末,丈夫死后不改嫁,以死守节的节妇烈女只有90来人,到了两宋,这个数字直接攀升到了122人。由此可见,两宋时代人们的贞操观念有了非常大的转变。比如朝廷和士大夫大力表彰贞洁烈妇,在全社会形成“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核心价值观。
◇ 图为宋代理学宗师之一程颢
这个变化在宋末元初又有了更具象的变现,比如陶宗仪就记载过这么一个故事,话说南宋末年,元兵攻破临安,把皇宫里的妃子、宫女全都押送回元上都,当时还在皇宫里的安定夫人陈氏和安康夫人朱氏,她们就决心以死殉国,先是在房间里沐浴整衣,然后焚香向南跪拜后自缢而死。这个安康夫人朱氏还特意咬破食指在衣服上写下遗言:“既不辱国,幸免辱身。世食宋禄,羞为北臣。妾辈之死,守于一贞。忠臣孝子,期以自新。”在接受贞洁烈女的熏陶教育后,面对元兵一旦失节,那就等于背主叛国,这些南宋贵族妇女只有一死以报君恩了。
到了元朝,蒙古人就顾着自己那摊事,没空和汉人谈什么伦理教化,自然也不怎么上心这些东西。但是朝廷不讲,不见得民间就不重视这个问题。受南宋理学影响,元代民间已经开始兴起所谓贞洁烈女的宣传,特别典型的一个形象就是窦娥冤里的窦娥,15岁嫁人,17岁丧夫。要按原来北宋的法律,她守一阵寡就该找个新人家嫁了。但是她就得守寡,跟公公婆婆在一起过日子。不仅如此,还在公公被毒死后为了保住婆婆被冤杀。在当时的元杂剧里搞出这么一个节妇孝女的形象,其实已经说明当时的民间已经开始有这种寡妇就得一直守寡的现象。但总的来说,起码到元那时候社会上还没有太过死板的说法,要求女性必须严守妇道。根据记载,当时“妇女夫死守节者甚少,改嫁者历历有之,乃至齐衰之泪未干,花烛之筵复盛”,没多少真守死节的,基本都是该改嫁改嫁,以至于当时服丧的时候丧服上的泪痕还没干透,就开始筹划新婚摆婚宴入洞房了。
◇ 图为朱元璋画像
等到了明朝,朱元璋吸取了元朝不到百年就滚回老家的教训,对蒙古人相对宽松的统治手段十分嗤之以鼻。比如当时蒙古人带来了一堆胡俗,尤其是收继婚这种习俗,丈夫死了妻子要嫁给丈夫的兄弟子侄甚至儿子,大明的开国皇帝朱元璋觉得鞑子搞的这些玩意严重违背汉人的伦理纲常,需要下大力气整顿,不仅以法律严厉禁止收继婚风俗,而且大力推崇理学,试图迅速恢复伦理纲常。这不恢复还好,一恢复全乱套了。
◇ 图为正史和董家遵统计的历代列女数字
在元朝,朝廷真碰上了所谓贞洁烈女,也会给立个牌坊有所嘉奖。但是总体来说对这种事官府并不上心。比如《宋史》里记载的贞洁烈女有122个,《元史》有383个。等到清朝人修《明史》的时候,光是官方有记录的贞洁烈女就有不下万人,跟宋元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那时候民间对于守妇道这件事已经完全到了一种病态的状态,甚至专门出现了婚前的贞操检查。当时人们对处女的唯一标准便是新婚之夜否 “落红”,也就是看新婚的时候有没有出血,只要没出,就会被视为失贞女。可能转头就被休掉,没被休过了门也得被歧视虐待。如果被视为处女,第二天男家还要派专人到女家进喜帖报喜,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这种类似的称赞。到后面别说看落红了,女性被外人触碰都成了禁忌,甚至于被外人看到其身体皮肤都成了一种玷污。

◇ 图为董家遵统计的历代节烈妇女及表彰节烈妇女人数
最荒唐的一个事还被《明史·列女传》记载下来,此事发生在崇祯年间,那一年兴安发了洪水,村民看到有两名女子抱着一根木头在水中挣扎,立刻就有人下水营救。这下水救人,自然是得脱得半裸。结果这两个落水的女子看到了下水救人的男子裸体,认为自己被玷污,长叹一声说:“吾姊妹倚木不死,冀有善地可存也,今若此,何用生为?”这意思就是我们姊妹要是抱着那根木头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今天见了男人的裸体,那还不如死了!扭头就投水自尽了,岸上的村民还大呼死得好。而且官方还在这个故事的后面给了这俩姐妹高度评价,说:“然至性所存,伦常所系,正气之不至于沦澌!” 那意思就是说,这俩姐妹死了,但这一身正气的姐妹俩,用自己的生命和一身正气维护了伦理纲常,她们死得可太值,太好了!可见在妇道问题上,当时社会的价值观有多荒唐。
民间如此病态地追求所谓守妇道,往深了说和官府下场公开鼓励脱不开关系。比如明朝官府在法规上开始主动向着鼓励守寡这一方面倾斜,比如当时法律规定:“民间寡妇,三十以前亡夫守忠,五十以后不改嫁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三十岁以前丧夫的寡妇,要是能给丈夫守二十年寡,就能免除全家的差役。这对老百姓来说可是一笔大奖。古代媳妇娶过来,那人能怎么样,不还得是婆家说了算?既然让你守二十年寡我们全家能免差役,那何乐而不为?其实这就是官方变相让民间逼着寡妇守寡。
◇ 图为《金瓶梅》书影
◇ 图为《肉蒲团》书影
到后面官方甚至都不是变相鼓励了,改用惩罚性措施防止寡妇改嫁。比如《大明会典》里有记载,“其改嫁者,夫家财物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按现在说法,就是你只要改嫁,那女方就得净身出户,之前陪嫁的东西统统不算数了,都得留在夫家。甚至在英宗朝,还出现过官员因为娶了寡妇,皇帝觉得这有伤风化,这当官的就被削职入狱的案例。颇为讽刺的是,正是在对女性贞节要求达到变态严苛程度的明清两代,描绘世情、甚至大胆涉性的小说却大量涌现并广为流传。这里面最有名的就是《金瓶梅》,这本书里面开的段子一个比一个荤。在现实里,女的就只能低声下气,丈夫死了也只能硬守寡,晚上睡不着觉就丢把黄豆一粒粒摸黑捡起来,等黄豆捡差不多了,人也累的头晕了,才能睡着。这种现实中无比压抑的社会氛围和文学作品中大胆露骨的表达,产生了巨大反差。
讲到这里,我们总结一下为啥从先秦到明清,社会对贞洁问题看得越来越重,节妇烈女越来越多?就拿“三纲五常”来说,古人一开始提出这个概念其实并没有要求下位者必须绝对服从上位者,比如战国时代,齐宣王问孟子问:“商汤流放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这臣子杀害君主,对吗?”孟子回答:“我只听说诛杀了独夫纣,没听说过弑君。”这就是儒家倡导的君臣之间不是绝对服从关系,而是权责对等关系。也就是说当君主成为残暴的桀纣,臣子诛杀这样的暴君就不用背负“弑君”的罪名。再比如南宋理学家陈普也说过:“国家天下必君父夫先正,而后臣子妇随之而正也。以家国天下之责而言,则君正而后臣正,父正而后子正,夫正而后妇正。自古及今,盖无不然。”这就是要求上位者作为下位者的模范,承担责任与义务,双方是双向的、平等的关系,咱们老祖宗并没要求一方对另一方必须绝对服从。而到了明清时期,之所以曲解“三纲五常”的含义,无非是统治者想建立妻子服从丈夫,子女孝顺父亲,臣民忠于君主的社会价值观。以妇女忠于丈夫为起点,从而确保家庭稳定,进而保证自己的统治稳定。
说回那个女大学生的事儿,据说这位女大学生还是在有男朋友的情况下,给人投怀送抱。干出这种事,确实是个人的品行上有问题。不过,要不是这事通过网络发酵,顶天就是个人私德的问题。批评她个人道德败坏就完了,给这事儿上纲上线,甚至于上升到所谓有辱校誉,有辱国格的地步,那就太离谱了。要说谁能干出“辱国格”的事儿,轮也轮不到一个女大学生吧?再进一步分析一下。为啥这帮人对中国女性和洋人发生一夜情,甚至对中国女性嫁给洋人感到无比愤怒?
这种心理背后有着复杂的历史文化因素。前面提过,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常被视为丈夫或者家族的"财产"。而这种传统观念到了现代,也有一部分男性觉得这是对的。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他们还能进一步将中国女性视为"民族财产"。所以,在这些人眼里,中国女性的跨国婚恋行为,就被视为一种"财产损失"。加上近代中国在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遭到了西方列强的降维打击,以及外来文化的巨大冲击。为了激发民众反抗“西方帝国主义”的热情,官方在文学,历史,影视作品中潜移默化把“洋人强大,本国孱弱”观念教化给民众。这种“教化”对现代中国人的集体历史记忆有深远影响。
◇ 图为李小龙在《精武门》电影中踢碎了“东亚病夫”的牌匾
比如大家都熟悉的“东亚病夫”就常常在爱国题材的影视作品里出现。所以,在网上咱们就能看到一个特别搞笑的现象,一发现中国女性交往外国男性,评论区肯定会骂“崇洋媚外的easy girl”。而如果是一个中国男性娶了金发碧眼的洋妞,下面的评论大概就是“兄弟,为国争光,好样的!”当一个群体需要通过限制女性婚配来维护所谓“民族尊严”时,我感觉这恰恰是所谓“民族尊严”最脆弱不堪的时刻。说到底,婚恋权是基本人权,与对方是什么国籍一毛钱关系都没有。要我说,一个民族的自尊自信,根本在于尊重保障每个个体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允许每个个体去自由的追求幸福,这才是真正的“辱国”。